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安哥拉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葡萄牙共和國、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東帝汶民主共和國主管經貿事務或論壇事務的部長,於2024年4月22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以下簡稱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
論壇與會國祝賀第六屆部長級會議召開,熱烈歡迎聖多美和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赤道幾內亞共和國加入論壇。各方回顧了論壇成立以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發展歷程,高度評價論壇取得的豐碩成果。
論壇與會國對此前簽署的5個《經貿合作行動綱領》得到全面、有效落實感到振奮。二十一年來,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論壇的合作領域不斷擴大,合作水平不斷提升,在貿易、投資、文化推廣和人力資源開發等領域都取得了顯著成果。各方將繼續保持上述領域的合作方向和內容,並在此基礎上進一步豐富和完善合作機製,拓展合作領域。各方肯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第五屆部長級會議上宣布的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十八項舉措,並高興地看到這些舉措得到了落實。
論壇與會國高度評價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論壇開展活動所給予的支持,高興地看到澳門作為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作用不斷加強。
註意到相關各方在推動落實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所作的努力,更好造福論壇與會國人民。各方同意推動建設普遍、基於規則、開放、非歧視和公平的多邊貿易體製,推動經濟全球化朝著更加開放、包容、普惠、均衡、共贏的方向發展。註意到中國在進一步擴大開放中所作的努力,願意繼續加強對話合作。
部長們提及聯合國於2015年9月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及其確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肯定該議程將對相關國家實現發展目標起到支持作用。
為進一步加強論壇與會國間的經貿合作,部長們一致同意製定本《經貿合作行動綱領》,條文如下:
一、政府間合作及與國際組織交流
【政府間合作】
1.1 充分肯定政府間合作對深化論壇與會國間經貿關系的積極作用,同意繼續密切包括高層互訪在內的政府間互訪。在論壇框架下,研究在相關領域建立合作機製,以進一步豐富和深化中國與葡語國家全方位各領域合作。
1.2 歡迎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開展貿易合作安排。
1.3 論壇與會國一致同意將論壇產能合作工作組升級為論壇投資合作工作組,實現優勢互補、互利共贏,造福論壇與會國人民。
【省市間合作】
1.4 重申省市間交流與合作對推動論壇與會國經貿合作的重要意義,同意繼續加強論壇與會國友好省(州、城市和地區)間的交流,推動地方政府層級的合作。
1.5 論壇將支持開展有利於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省市間合作的行動。肯定江蘇—澳門·葡語國家工商峰會對推動各方開展省市間務實合作的作用,支持中國有意願的省市利用澳門平台,與葡語國家進一步開展經貿合作。
【與國際組織交流】
1.6 論壇與會國一致同意支持論壇常設秘書處與相關國際組織的交流。
二、貿易和投資合作
【貿易】
2.1 強調在當前國際經濟形勢下,有必要基於世貿組織規則,采取更多有效措施推動論壇與會國間貿易合作,穩步提升貿易規模和質量。
2.2 在各國現行法律框架內,加強論壇與會國在進出口檢驗檢疫、貿易便利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探索推動跨境信息數據互聯互通。
2.3 支持論壇與會國基於世貿組織規則或各國現行法律,創新商品和服務貿易發展模式,鼓勵技術和服務進出口。
2.4 中方積極支持葡語國家參加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國際服務貿易交易會等重要展會。支持充分利用葡語國家產品集中展示區等澳門平台提供的便利措施。
2.5 繼續加強在標準化、認證認可、計量、動植物檢驗檢疫、知識產權及打擊相關違法行為等領域的交流合作,逐步建立溝通渠道,更好促進論壇與會國間貿易便利化。
2.6 繼續開展經濟監督、食品安全和消費者權益保護等領域合作。
【投資】
2.7 中方願與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加強戰略、規劃、產業對接,共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深化雙向投資,強化重點產業和重點項目合作,促進產業鏈供應鏈暢通銜接和韌性。
2.8 肯定論壇與會國在采取有效措施促進相互投資方面所作的努力,同意在考慮各國法律製度基礎上,繼續研究和推動各方簽署、更新和落實雙邊投資協定和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2.9 重申支持論壇與會國政府與企業在有意願的國家以公共—私營合作等方式建設經貿合作區和工業園,搭建投資及企業合作平台。
2.10 支持論壇在促進第三方市場合作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2.11 肯定在葡語國家輪流舉辦好「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家經貿合作洽談會」和在澳門舉辦的「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博覽會(澳門)」等活動在加強交流合作中的重要性,論壇與會國將繼續加強該領域工作,並將進一步提升相關活動的實效。
2.12 繼續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利用論壇機製和澳門平台,為參加在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葡語國家舉辦的會議展覽及其他各類經貿活動提供便利,加強經貿交流與企業合作。
2.13 重視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家聯合會的作用,為中國內地、澳門特別行政區與葡語國家企業間合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數字經濟】
2.14 支持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在各國框架內加強在人工智能、OTT服務、大數據、雲計算、物聯網等領域合作,共同推進貿易、投資數字化。
2.15 論壇與會國鼓勵開展技術創新合作,重點擴大公共服務、金融服務和衛生醫療等領域數字化,創造新商機,創新數字化融合發展模式。
2.16 論壇與會國願積極推動電子商務和物流發展,分享經驗,開展聯合研發、人員培訓,支持企業開展電子商務交流和合作。
2.17 在中國主要電子商務平台開設澳門—葡語國家產品館,以進一步促進葡語國家產品出口中國。
三、產業合作
【農業】
3.1 重視論壇與會國在農業、畜牧業、漁業等領域合作的潛力,強調應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推動上述合作,進一步推進簽署和落實相關領域合作文件。
3.2 研究在農業、畜牧業和漁業等領域,以及在農業生產適應氣候變化方面開展交流活動。
3.3 深化農業科技交流,支持與有意願的農業科研機構共建聯合實驗室,鼓勵探討共同實施合作項目,開展農業技術示範推廣。
3.4 支持論壇與會國推進漁業合作,開展遠洋捕撈和水產養殖等投資合作,促進漁業資源的科學養護與可持續利用,並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有關規則,共同維護良好漁業秩序。
3.5 中方願與有意願的葡語國家合作加強建立符合國際標準的衛生和植物衛生管理體系。
3.6 中方願與有意願的葡語國家在農產品合格評定等方面加強交流與合作,幫助其農產品進入相關國家市場。
【交通運輸】
3.7 共同研究推進論壇與會國之間簽署雙邊航空運輸協定,便利空運企業加強航空服務,並鼓勵空運企業根據市場需求開通直航。
3.8 積極探討在港口領域開展合作,加強海運人才培養和航海院校交流。
【藍色經濟】
3.9 推進中國與葡語國家建立藍色夥伴關系,研究製定藍色經濟行動計劃,開展可持續項目合作。
3.10 加強在近海水產養殖、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資源保護和可持續利用、海洋空間規劃、海岸保護與管理、海洋觀測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研究共建合作平台和機製。
【基礎設施】
3.11 強調基礎設施建設合作對促進論壇與會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作用,重申將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交通、信息通信、電力和水利等設施建設作為合作的重點領域,支持論壇與會國企業以投建營一體化等模式參與基礎設施建設。
3.12 鼓勵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開展合作,支持提升通信網絡水平、開展5G合作。
3.13 鼓勵論壇與會國企業開展自然資源投資合作,包括投資可持續采掘技術的研發和應用。
3.14 論壇與會國將繼續依托在澳門舉辦的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開展深入合作。肯定常設秘書處在每屆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期間舉辦平行論壇,為開展基礎設施合作提供信息分享平台。
【金融】
3.15 肯定論壇與會國央行、金融機構開展交流合作和取得的成果。支持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舉辦「中國—葡語國家中央銀行及金融家會議」,並在此基礎上研究深化該會議機製。
3.16 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同意鼓勵在雙邊貿易中更多地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關註到中國對外國投資開放金融市場的意願。
3.17 支持開展對話,促進跨境支付系統多樣化和自主選擇,推動在雙邊貿易和投資中使用本幣結算。
3.18 中國願為中方企業承攬的涉及葡語國家的基礎設施、能源電力、船舶交通、農業及製造業等重點項目合作提供出口信用保險支持。
3.19 贊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打造中葡金融服務平台所作的努力,相關舉措為論壇與會國開展合作提供了支持。
3.20 建議更好發揮中葡合作發展基金作用,靈活準入要求,調整投資標準並加強相關培訓。
四、發展合作
【發展合作】
4.1 高度評價論壇與會國在發展合作領域取得的積極成果,強調應繼續加強在論壇框架下的合作,幫助亞非葡語國家減少貧困、改善民生,以及實現《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的其他目標。
4.2 中方將根據亞非葡語國家需求,繼續提供援外學歷學位教育和人力資源培訓項目,構建促發展學習交流網絡。
4.3 贊賞中方長期以來向亞非葡語國家和人民提供的援助。中方將繼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加強對亞非葡語國家的援助,加強發展經驗交流,支持開展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發展項目製定等方面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4.4 中方將繼續發揮南南合作與發展學院、全球發展和南南合作基金作用,推動開展平等互信、互利共贏、團結互助的南南合作。
【醫療、衛生合作】
4.5 註意到中國願繼續與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開展醫療合作項目,提升醫療衛生合作水平。鼓勵澳門繼續參加中國衛生援外活動。
4.6 認為中國與有意願的葡語國家在傳統醫藥領域的合作具有市場應用前景和經濟效益,可適時開展交流合作項目如設立中醫藥海外中心等。
4.7 肯定澳門特別行政區在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開展傳統醫學合作方面所作的努力,支持粵澳合作中醫藥產業園發展。
4.8 肯定中葡防疫交流中心(澳門)在論壇與會國間開展流行病防治方面發揮的積極作用。
4.9 肯定論壇與會國醫藥衛生行業協會開展交流的必要性,支持醫藥衛生行業協會建立常態化聯絡機製。
4.10 加強論壇與會國監管機構之間在醫藥產品註冊、監督和檢查領域協調和經驗知識交流。鼓勵論壇與會國建立境外醫藥產品展示中心、技術指導中心和售後服務中心等,完善區域營銷網絡,並開展相關培訓。
【可持續發展與環保合作】
4.11 在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框架下,論壇與會國願分享各自在可持續發展方面的實踐和成功經驗,共享生態環保信息,開展生態環保產業與技術合作。
4.12 肯定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的國際環保合作發展論壇及展覽的積極作用,繼續支持澳門與葡語國家開展多種形式的環保合作。
4.13 鼓勵和支持論壇與會國按照互利共贏的原則開展能源貿易、能源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提供能源轉型融資便利,探索可持續的能源轉型方式。
4.14 論壇與會國一致認為需加強應對氣候變化合作,尤其是強化對島嶼國家和其他發展中國家的資源支持,願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在清潔能源、低碳產業等領域開展務實合作。
【科技合作】
4.15 認識到科技進步對論壇與會國發展的重要意義。同意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加強聯合研究和交流,尤其在空間、海洋、材料、先進計算等領域,共同推動聯合實驗室等平台建設。
4.16 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發揮平台作用,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和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在創新創業、科技合作等領域的交流合作。
【中小企業合作】
4.17 論壇與會國強調中小企業對各國經濟發展的重要性,同意擴展論壇機製作用,舉辦中國—葡語國家中小企業交流活動,如圓桌會等,共同促進中國和葡語國家中小企業經貿交流。
4.18 利用澳門平台,開展葡語國家初創企業孵化、配對、商業推介等合作,加強中小企業能力提升培訓,幫助葡語國家中小企業拓展中國市場。
五、人文合作
5.1 肯定論壇與會國在推動教育、人力資源、文化、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體育等領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果。鼓勵相互間加強對話與合作,促進文化交流和民心相通。
【教育與人力資源】
5.2 高度評價中國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人才培養所提供的獎學金名額等舉措。鼓勵葡語國家學生赴中國內地和澳門留學,以及中國學生到葡語國家進行跨文化體驗或學習。
5.3 肯定論壇(澳門)培訓中心在促進論壇與會國人力資源開發方面取得的成績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建立中葡雙語人才培養基地取得的積極進展,同意繼續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合作。
【文化與旅遊】
5.4 同意繼續深化論壇與會國間的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探索在論壇框架下舉辦機製性交流活動。
5.5 進一步推動論壇相關與會國互設文化中心、深化機構合作和人才培訓交流,探索開辟文化和旅遊新領域、新業態的交流合作。中方歡迎葡語國家成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
5.6 高度評價澳門特別行政區為打造成為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交流中心及與葡語國家開展文化交流所作的努力,以及澳門每年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周、中葡文化藝術節等活動的積極作用。支持澳門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論壇、文化周、藝術展覽等活動,並在中國內地,尤其是粵港澳大灣區城市舉辦葡語國家文化交流活動。
【廣播電視、新聞出版】
5.7 肯定論壇與會國在推動廣播電視、新聞、網絡視聽、圖書出版領域合作取得的成果。同意在論壇框架下組織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視聽產業和貿易交流會,加強中葡廣電領域政策溝通、人員交流、節目互播、合作合拍、人才培養等。
5.8 贊賞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影視和圖書展覽活動。同意繼續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在影視作品、圖書出版領域的交流合作。
【體育】
5.9 論壇與會國同意進一步加強體育領域合作,支持各級體育組織建立直接聯系、加強合作。
5.10 論壇與會國同意加強體育運動的交流合作,加強教練員等培訓,共同分享相關培訓方面的豐富經驗。
六、澳門平台
6.1 肯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落實論壇目標、宣傳推廣、財政保障和服務等方面所給予的大力支持。
6.2 高度評價澳門特別行政區作為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發揮的重要作用。支持澳門特別行政區繼續打造綜合性的服務平台,為中國和葡語國家間的貿易投資、金融合作、文化交流、人才培養、區域合作提供更高水平的服務。
6.3 贊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在建設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經貿合作會展中心、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中葡金融服務平台、中葡雙語人才培養基地、中葡文化交流中心、中葡青年創新創業交流中心等方面所作的努力。
6.4 註意到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打造中葡債券融資平台的努力,助力葡語國家市場主體融資渠道多元化。
6.5 支持論壇與會國企業借助澳門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進一步拓展中國內地市場。
6.6 註意到建設粵港澳大灣區對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和澳門中葡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支持澳門利用粵港澳大灣區中心城市優勢,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的經貿聯系。
6.7 贊賞論壇常設秘書處在落實《經貿合作行動綱領》、實施論壇與會國確定的舉措和作為雙邊合作補充機製所發揮的重要作用,鼓勵常設秘書處繼續舉辦促進多邊及企業間合作的活動。同意繼續向常設秘書處提供必要的資源,支持其充分開展工作。
七、下一屆部長級會議
7.1 同意於2027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論壇第七屆部長級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