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安哥拉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葡萄牙共和國和東帝汶民主共和國主管經貿事務的部長,於2010年11月 13日至14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舉行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以下簡稱論壇)第三屆部長級會議。
部長們回顧了自2003年論壇成立以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發展的狀況,積極評價論壇爲落實2003年和2006年分別簽署的《經貿合作行動綱領》在深化經貿合作方面取得的顯著成效。
贊賞論壇通過增加雙方高層互訪、開展人力資源開發合作、組織貿易投資促進活動、加強政府和企業在農業與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自然資源和發展援助等合作領域所做出的不懈努力,推動與會國相互了解、加強了經貿合作夥伴關系。
重申贊賞並肯定澳門不斷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關系中的服務平台作用和論壇與會國之間的聯系橋梁作用。
重申希望不斷鞏固和繼續深化澳門的服務平台與橋梁作用。贊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爲論壇開展活動所給予的支持。
部長們認識到,論壇與會國社會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各具比較優勢與特點。論壇與會國均同意繼續努力加強經貿合作,應對後危機時期面臨的各種挑戰,反對貿易保護主義,減少貿易投資障礙,爲論壇與會國經濟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論壇與會國應堅持平等互利、優勢互補、形式多樣的原則,加強交流與溝通,照顧彼此關切,開展經貿政策的合作與對話,提升經貿合作水平,拓展新的合作領域,促進共同繁榮與發展。
爲落實本屆部長級會議的成果,進一步加強論壇與會國的經貿合作夥伴關系,部長們一致同意制定本《行動綱領》,條文如下:
一、政府間合作
1.1 充分肯定高層互訪對於相互協商與促進合作的重要性,同意在論壇框架內不斷加強和完善中國與葡語國家業已存在的政府間雙邊合作機制,推動與會國間高層互訪。
1.2 重申經貿關系是論壇與會國現有關系的基礎與動力,一致同意推動並發展與會國雙邊及多邊層面的經貿關系,特別是貿易、投資、旅遊、運輸等領域的合作。
1.3 注意到政府間合作不應局限於經貿領域,還可以擴展到與會國共同關注的相關領域。
1.4 鑒於上述,高度贊賞有利於亞洲和非洲葡語國家發展的舉措和行動。
二、貿易
2.1 贊賞實施論壇前兩個《行動綱領》所取得的顯著成績,注意到中國與葡語國家間貿易快速發展的事實,貿易規模逐年擴大,2008年更突破770億美元。認爲雙方貿易仍具有很大增長潛力,發展貿易符合各方需要,同意采取積極措施爲擴大中國與葡語國家間進出口貿易創造良好條件,力爭到2013年貿易額達到1000億美元。
2.2 在論壇與會國作出國際承諾的框架內, 倡導和推動自由貿易,鼓勵並采取有助於擴大中國與葡語國家間貿易的措施。
2.3 強調應在2003年10月簽署的《貿易促進機構與商會間合作協議》框架基礎上,加強經貿合作,推動建立定期溝通機制,及時提供貿易及産品供需信息。強調外貿融資機制的重要性,支持企業獲得信貸,以促進貿易增長。
2.4 肯定加強海關監管、衛生檢疫監管、動植物衛生監管、食品和消費品安全領域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性,以促進貿易可持續發展;強調與會國應共同努力,加強海關之間的合作,提高通關效率,推進貨物通關便利化。
2.5 強調工業生産與對外貿易的重要性,同意根據與會國現行法律鼓勵探討在有關國家設立經濟特區、工業園區和物流中心的可行性,以吸引和鼓勵來自與會國等國家(地區)的投資與商業活動。
三、投資與企業間合作
3.1 肯定相互投資在經貿關系中的重要性,爲爭取各與會國相互投資實現平衡發展,同意采取積極措施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之間的相互投資,促進2010 至2013年期間相互投資,力爭實現實質性增長。
3.2 爲促進投資,同意加強各與會國投資法律法規的宣傳,鼓勵與會國商簽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和避免雙重征稅協定。
3.3 同意在論壇常設秘書處的協調下,運作投資工作小組,通過制定工作計劃,開展雙邊與多邊投資促進活動,爲與會國企業搭建交流與合作平台,推介投資商機,推動潛在項目的實施。
3.4 繼續鼓勵在與會國輪流舉行企業經貿合作洽談會,推介投資信息和商機,鼓勵與會國企業互訪和參加在中葡論壇與會國舉辦的展覽會、博覽會和經貿合作洽談會。在符合各國産業政策的前提下,重點推動與會國企業在基礎設施建設、電信、能源、農業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等領域加強合作。
3.5 同意建立論壇與會國投資貿易信息數據庫,爲企業提供商機信息,包括各國市場的進出口管理體制、改善投資環境的相關政策、産業機會和投資項目、投資開放範圍和程度、推介投資環境及配套措施。
3.6 爲便利企業間合作,鼓勵與會國爲中小企業間開展多種形式的合資合作提供便利。
四、農業領域合作
4.1 認識到農業發展對於消除貧困的重要作用,中國與葡語國家在農業、畜牧業和漁業方面合作前景廣闊,強調應采取具體措施推動上述領域合作。
4.2 推進農業與漁業合作,應優先進行人員交流和培訓,研究制訂中國與葡語國家農業與漁業合作發展規劃並實施年度合作計劃,鼓勵和支持企業參與農業與漁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種植、養殖技術推廣、農機生産和農産品及食品加工業等。
4.3 推動非洲和亞洲的葡語國家鄉村地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上述國家開展反貧困鬥爭,促進農業發展。中國政府將爲非洲和亞洲每個論壇與會國的一個農業合作項目提供支持。
4.4 認識到與會國漁業合作潛力,在關注環境和保護物種基礎上,同意通過技術轉讓和推廣、交流經驗、建設漁業基礎設施等,深化已有合作。
4.5 贊賞在農業種植業領域合作取得的進步,並同意將合作擴展至林業、水産養殖和畜牧業等領域。
五、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合作
5.1 鑒於部分論壇與會國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具有技術領先和設備制造的能力,強調應推動與會國通過雙邊和多邊合作,廣泛參與各與會國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
5.2重申要鼓勵中國與葡語國家的企業交流,加強在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技術與信息交流,探討承包工程管理和融資的最佳合作模式,鼓勵企業在規劃、設計、咨詢、設備材料供應、工程建設與管理等方面開展合作。
六、自然資源領域合作
6.1 考慮到自然資源對於與會國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強調應按照互利互補、共同發展的原則,采取形式多樣的合作方式,加強在自然資源開發和利用領域的合作。
6.2 肯定與會國的能源潛力,同意通過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轉讓、人員交流與培訓、能源發展規劃制訂等方式鼓勵和支持與會國之間的能源合作。
6.3 考慮到目前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環境保護的重要性,鼓勵開展建立可再生能源和生物燃料等領域産業園的可行性研究。
七、教育與人力資源領域合作
7.1 注意到中國與葡語國家自論壇2003年部長級會議以來,加強人力資源的開發合作,充分肯定人力資源培訓和創造就業對與會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性。
7.2 依據與會國各自特點,重申願繼續促進合作,特別是結合論壇與會國發展需求和培訓規劃,制訂人力資源培訓計劃,確定優先領域和培訓人數。
7.3 強調要積極協調與會國的人力資源培訓活動,並根據各自潛力,開展人力資源合作;通過確定培訓項目,擴展培訓範圍與領域,開展多國人員授課,增加受訓人數。
7.4 根據發展中葡語國家的實際需求,中國政府將舉辦有針對性的培訓班,爭取培訓1500名官員和技術人員,重點放在農業、教育、衛生、科技和海關等領域。
7.5 爲更多地培訓技術官員和管理人才,同意充分利用現有能力,開展在基礎設施建設管理、自然資源與能源利用管理、專業技術以及貿易、旅遊、酒店管理等領域的人員培訓。探討資助論壇與會國現有培訓中心的可行性。
7.6 贊賞澳門特區政府提供資金和後勤保障,支持在澳門設立中葡論壇培訓中心。
7.7 贊賞中國願意在論壇框架內,加強與葡語國家在高等教育領域的合作。根據與會國需求,相互酌情增加獎學金名額。
7.8 贊賞中國在論壇框架內,根據2007-2009年《行動綱領》,爲非洲和亞洲的葡語國家建設鄉村小學所做出的努力,並認爲需要繼續派遣青年志願者,以提供醫療衛生、文化和教育等方面的服務。
7.9 強調教育在與會國發展中的重要性。爲在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實現消除絕對貧困戰略,應推動其制定普及初等教育規劃和提高識字率。
7.10 強調在與會國開展漢語和葡萄牙語教學的重要性,加強對政府官員的繼續教育,以滿足更爲緊密的經貿關系發展需要。
7.11 同意研究擴大孔子學院在論壇與會國的覆蓋範圍。
7.12 強調葡萄牙語作爲中葡論壇與會國重要的文化交流載體,承諾研究推廣葡萄牙語教學的專門機制,鼓勵與會國大學和高等院校加強葡萄牙語教學。
八、旅遊領域合作
8.1 與會國同意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旅遊合作,共同鼓勵、推動包括酒店業在內的旅遊業界在投資項目、旅遊産業管理、專業培訓、旅遊推介等方面開展交流合作。
8.2 中方歡迎更多的葡語國家繼續就成爲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提出申請,並積極予以推動實現;與已成爲中國公民出境旅遊目的地的葡語國家繼續充實合作內容。
8.3 同意鼓勵酒店業和旅遊業通過交流市場信息、旅遊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經驗,開展專業培訓和實踐交流,加強合作,促進與會國旅遊行業的發展。
九、運輸與通信領域合作
9.1 認識到運輸在加強與會國經貿、旅遊等領域交流中發揮的關鍵性作用,同意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加強與會國間的交通運輸合作,鼓勵航運企業研究直航可行性,開通直航航線,建立與會國物流網絡。
9.2 強調需要開展運輸與通信領域合作,通過政策對話、經驗交流、人力資源培訓、技術專利轉讓等多種形式,深化中國和葡語國家在以上領域的務實合作。
十、金融領域合作
10.1 考慮到與會國金融機構之間的已有合作,同意深化各國中央銀行、監管當局以及包括政策性銀行和商業銀行在內的金融機構的合作,保持金融市場的有效運作,促進貿易往來。
10.2 在論壇框架內舉辦金融合作研討會,加強與會國銀行業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擇機互設銀行分支機構。
10.3 充分肯定建立論壇框架內投融資機制的重要性,贊賞和支持中國內地的金融機構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相關機構發起設立中葡合作發展基金,鼓勵和歡迎論壇與會國的金融機構或企業在適當時候自願參加該基金。
十一、發展合作
11.1 強調並贊賞論壇與會國支持推動有利於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的發展合作,並將於2010-2013年在論壇框架內采取具體行動。
11.2 在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減貧發展戰略內,積極評價中國根據2007-2009年行動綱領提供8億元人民幣優惠貸款。中國政府承諾在2010-2013年在雙邊合作框架內提供16億元人民幣優惠貸款。
11.3 贊賞中國願意繼續提供無償援助,用於雙方商定的項目。
11.4 贊賞論壇與會國其他國家所采取的有利於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發展的類似舉措和行動。
十二、文化、廣播影視與體育領域合作
12.1 肯定與會國在鞏固文化、廣播影視與體育領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果。通過完善已有合作內容和交流經驗,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在上述領域的交流,增進人民的相互了解和聯系。
12.2 認識到文化産業在經貿合作中發揮的積極作用,決定通過創意産業博覽會和文化交流等形式,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的文化貿易往來,促進文化貿易合作。
12.3 同意加強中國與葡語國家在廣播、電影、電視領域的務實性合作,發揮廣播影視在促進中國與葡語國家關系發展和增進相互了解的重要建設性作用。
12.4 對在論壇框架內成功舉辦葡韻嘉年華和葡語系運動會表示滿意,並同意繼續推動中國與葡語國家間開展此類活動。
十三、其他領域合作
13.1 爲發揮論壇在強化與會國雙邊和多邊合作關系中日益增長的作用,同意在不影響落實經貿活動等情況下,中國與葡語國家在以下領域開展合作:
13.2 充分利用現有雙邊與多邊合作機制,特別是中國和葡語國家醫藥企業界的聯系,擴展公共衛生領域合作;通過簽署協議,采取多樣化的合作模式,建立防治傳染病的合作計劃。
13.3 積極評價中國在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研究和建立瘧疾防治示範中心的舉措。贊賞中國在非洲和亞洲葡語國家派遣醫療隊爲當地人民提供醫療服務,並同意繼續推動該領域合作。
13.4 推動在科技領域的合作,鼓勵與會國增加技術轉讓、科技培訓等合作。
13.5 在土地規劃領域開展合作和交流經驗,制定城市規劃政策。
13.6 通過建立和優先開展與會國友好省(州、城市和地區)交流,鼓勵地方政府層級的合作。
13.7 研究利用澳門熟悉中國和葡語國家法律體系的比較優勢,推動澳門成爲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解決雙方商業糾紛的仲裁地點之一。
十四、澳門平台作用
14.1 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爲落實論壇目標予以形式多樣的大力支持表示滿意,並重申希望澳門繼續積極發揮作爲中國和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平台的作用。爲此,澳門將繼續開展活動,以鞏固和加深相互了解,重點推動在與會國經濟從業者之間聯系建立多種合作夥伴關系。
14.2 要推動澳門企業、中國內地企業和葡語國家企業在貿易、物流、投資、農業與漁業、自然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衛生和電信等領域共同開展多種形式的合作。
14.3 繼續促進和鼓勵澳門參與並加強對葡語國家人力資源培訓的努力,肯定澳門爲論壇開展語言、貿易、旅遊、金融、行政及企業管理等領域的人力培訓所予以的支持。
14.4 爲完善和加強培養澳門葡語人才,鼓勵爲澳門畢業生和專業人士到葡語國家實習提供機會。
十五、後續機制
15.1 積極評價論壇常設秘書處在落實2006年《行動綱領》、實施與會國確定的活動所予以的後勤和財政保障中所發揮的作用,強調需要繼續推進和完善這一包括各國聯絡員網絡在內的協調機制。
15.2 爲有效落實第三屆部長級會議采取的行動,常設秘書處應優先通過駐華使館與各國聯絡員溝通,需要繼續完善論壇常設秘書處的組織機構與職能,建議賦予常設秘書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法理地位。
十六、下一屆部長級會議
16.1 一致同意於2013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中葡論壇第四屆部長級會議。
安哥拉共和國經濟部部長
阿布拉昂‧皮奧‧多斯桑托斯‧戈爾熱
巴西聯邦共和國外交部副部長
佩德羅‧路易斯‧卡爾內羅‧門東薩
佛得角共和國總理府助理國務秘書
溫貝托‧布裏托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部長
陳德銘
幾內亞比紹共和國外交、國際合作與僑務部部長
阿德利諾‧馬諾‧克塔
莫桑比克共和國工業與貿易部部長
阿曼多‧伊隆加
葡萄牙共和國貿易、服務與消費者保護國務秘書
費爾南多‧塞拉斯蓋羅
東帝汶民主共和國經濟發展部部長
若奧‧曼德斯‧貢薩爾維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