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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放寬外資銀行管制
發佈時間: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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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報導,中國政府對外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及人民幣業務準入方面降低了門檻。

中國國務院在上週發表聲明稱,現在外商獨資銀行或中外合資銀行,在中國境內設立分行前,毋需先設立代表處。

新華社亦報導,國務院刪除了要求外資銀行需無償撥款予其中國分行不少於1億元人民幣(約1608萬美元)或等值的自由兌換貨幣的營運資金。

新的修訂將於1 月1 日生效。

而修訂亦將外資銀行申請經營人民幣業務時應具備在中國境內開業三年以上的條件,修改為一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