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與安哥拉共和國、巴西聯邦共和國、佛得角共和國、幾內亞比紹共和國、莫桑比克共和國、葡萄牙共和國和東帝汶民主共和國主管經貿事務的部長,于2016年10月1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下簡稱澳門)舉行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以下簡稱論壇)第五屆部長級會議。
部長們回顧了論壇成立以來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發展狀況,積極評價論壇與會國落實2003年、2006年、2010年、2013年分別簽署的《經貿合作行動綱領》(以下簡稱《行動綱領》)取得的豐碩成果,讚賞論壇與會國在《行動綱領》確定的各個領域內所作的不懈努力。
讚賞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在第四屆部長級會議上宣佈的有關在金融、農業、教育、科技、人力資源、衛生等領域深化與論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的八項舉措,並高興地看到這些措施得到了圓滿落實。
讚賞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為論壇開展活動所給予的支持,肯定澳門作為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的作用在不斷加強。
注意到中國“一帶一路”合作倡議對推動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具有積極意義,同意繼續就經貿政策,特別是在投資及產能合作等領域加強對話,以促進共同發展和繁榮。
部長們提及聯合國於2015年9月通過的《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及其確立的可持續發展目標,肯定該議程將對相關國家實現發展目標起到支援作用。
為進一步加強論壇與會國間的經貿合作,部長們一致同意制定本《行動綱領》,條文如下:
一、政府間合作
1.1 充分肯定政府間互訪,包括高層互訪對促進相互協商與合作的重要性,同意在中葡論壇框架內不斷加強和完善業已建立的論壇與會國政府間合作機制。
1.2 重申經貿關係是論壇與會國建立更緊密合作關係的核心與動力,同意推動論壇與會國在雙邊及多邊層面深化貿易、投資、產能、金融等多個領域的合作。
1.3 強調以相互支持、共謀發展為基礎,鼓勵論壇與會國發揮各自優勢,在基礎設施、醫療衛生、教育與人力資源等多個領域繼續開展形式多樣的發展合作,促進論壇與會國共同發展與繁榮。
1.4 同意探討在澳門成立中葡論壇研究中心的可行性,論壇與會國專家學者可在該研究中心就論壇相關合作開展研究。
二、貿易
2.1 讚賞論壇與會國為實施前四個《行動綱領》所作的努力,認為在當前國際經濟形勢下,更有必要採取適當措施推動論壇與會國間貿易的發展,提升貿易合作的品質和水準。
2.2 在論壇與會國所作出的國際承諾框架內,鼓勵各方繼續在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貿易促進機制。
2.3 同意繼續加強在標準、認證認可、計量、檢驗檢疫、食品和消費品安全及智慧財產權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並推動在上述領域逐步建立聯絡管道,進一步提高論壇與會國間的貿易便利化水準。
2.4 同意根據有關規定,推動論壇與會國海關研究加強通關便利合作的措施。鼓勵論壇與會國積極利用世界海關組織框架下的合作基金,服務和促進論壇與會國間貿易的持續發展。
2.5 讚賞澳門在“中國與葡語國家雙語人才、企業合作與交流互動資訊共用平台”、“論壇與會國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論壇與會國經貿合作會展中心”和“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建設方面所作的努力,認為有必要向葡語國家企業推廣上述“一個平台、三個中心”,以加強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的貿易合作。
2.6 注意到中方給予原產於安哥拉、幾內亞比紹、莫桑比克等論壇亞非葡語國家97%的稅目產品以零關稅待遇的舉措,同意探討進一步為論壇與會國間的貿易合作提供便利措施。
2.7 認為貿易便利化對促進全球貿易和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已加入世貿組織的論壇與會國部長在此承諾,努力推動完成世貿組織《貿易便利化協定》的國內批准程式,同時敦促其他世貿組織成員加快完成相關批准程式,以期《貿易便利化協定》早日生效,讓各方從中受益。
三、投資與企業間合作
3.1 同意進一步研究促進和便利相互間投資合作的戰略,特別是研究營造有利的商業環境,使投資合作在論壇與會國經貿合作中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3.2 承諾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鼓勵和支援相互投資合作,包括確定擴大投資及企業間合作的新領域、新方式。支持受邀論壇與會國企業在有意願的國家建設境外經貿合作區,搭建投資及企業合作平台。
3.3 承諾為論壇與會國間宣傳各自投資法律法規提供便利,研究與會各方簽署避免雙重徵稅及投資便利協定等雙邊協定的可行性。
3.4 重申投資工作小組工作的重要性,希望投資工作小組在論壇與會國投資促進機構的支持以及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的協助下,繼續開展雙邊及多邊投資促進活動,為論壇與會國企業推介投資商機及開展潛在專案合作提供服務。
3.5 繼續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利用論壇平台,參加在澳門舉行的國際會展及其他各類經貿活動,促進企業間合作的發展。
3.6 肯定中葡合作發展基金後續資金到位的重要性以及基金設立以來在促進論壇與會國間投資合作方面取得的成績。強調需繼續發揮基金的投資引導和促進功能,加大對基金的宣傳力度,鼓勵和支援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企業在基金的支援下,實施經貿專案,加強互利合作。
3.7 肯定每年在論壇葡語國家輪流舉辦的“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家經貿合作洽談會”和近年來在澳門舉辦的“中國與葡語國家青年企業家論壇”、“葡語國家與澳門企業對話會”等活動在加強中國內地、澳門與葡語國家的交流與合作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同意繼續加強該領域工作,並進一步提升相關活動的水準和實效。
3.8 鼓勵在澳門成立中國與葡語國家企業家聯合會,進一步加強中國內地、澳門與論壇葡語國家貿易投資促進機構及企業間的溝通與交流,為企業間合作提供便利和支持。
3.9 強調支援創業、創新的公共政策對中、小、微及初創企業的重要性,認為其有利於促進論壇與會國經濟增長。肯定將於2016年11月8-10日在葡萄牙舉行的網路峰會的重要意義。
四、產能合作
4.1 考慮到產能合作有利於促進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同意深化論壇與會國間的產能合作,鼓勵開展論壇與會國確定的重點優先領域的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金融機構為相關合作提供支援。推動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工業發展,增強生產和出口能力。
4.2 同意在產能合作領域引導企業創新合作模式,通過組建聯合體投標、聯合生產及聯合投資等方式,推動論壇與會國間產能合作取得發展成果。
4.3 同意研究為論壇與會國間產能合作搭建資訊服務、政策諮詢、專案交流與對接的平台,為相關專案的協調推進提供支援,並根據各國法律法規,做好風險防控。
4.4 同意充分發揮澳門與葡語國家語言文化相通、交流交往密切的優勢,鼓勵論壇與會國通過澳門開展產能合作、構建工業化夥伴關係。鼓勵中國內地、澳門與論壇葡語國家的企業共同實施產能合作項目。
五、農業、林業、漁業和畜牧業領域合作
5.1 重申重視論壇與會國在農業、林業、漁業和畜牧業領域合作的巨大潛力,強調應積極採取具體措施推動上述合作。
5.2 同意繼續推進農業、林業、漁業和畜牧業領域的人員交流和培訓,並創造必要條件支持論壇亞非葡語國家提高農業生產水準,加強與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的農機合作。
5.3 繼續鼓勵和支持論壇與會國以農產品貿易帶動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及現代化、農副產品及水產品加工、倉儲、物流技術推廣等領域的合作,鼓勵各與會國企業交流經驗,深化合作。
5.4 強調應推動論壇與會國間農業和林業科技研發合作,強化農業科技創新能力,提高論壇與會國農業的國際競爭力。
六、基礎 設施建設領域合作
6.1 強調基礎設施建設對促進論壇與會國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歡迎論壇與會國相互分享技術和發展經驗,挖掘合作潛力。
6.2 同意繼續推動論壇與會國間的具體專案合作,吸引具備規劃、設計、技術、建設和運營管理能力的其他論壇與會國企業參與本國基礎設施建設。
6.3 同意繼續將基礎設施建設,特別是交通、通訊、水利、電力等設施建設作為論壇與會國合作的重點領域。鼓勵論壇與會國企業在規劃、設計、諮詢、設備材料供應、技術、工程建設與運營管理等方面開展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金融機構為基礎設施建設項目提供融資和保險支援。
6.4 重申鼓勵論壇與會國增進專案、技術、資訊的交流及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繼續積極參加每年在澳門舉行的“國際基礎設施投資與建設高峰論壇”、“中國與葡語國家基礎設施高層對話會”,並在此基礎上開展更多合作。
6.5 同意繼續支持論壇與會國基礎設施項目和計劃的宣傳推介,積極支援在論壇與會國舉辦基礎設施建設研討會和相關促進活動,鼓勵舉辦如鐵路建設與運作、清潔能源、項目融資等專題洽談會。
6.6 建議評估擁有水利及港口工程許可證的論壇與會國企業參與海洋-港口領域聯合專案(包括船舶製造及維修)的可能性。
6.7 同意通過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與論壇與會國培訓機構合作舉辦的活動,促進基礎設施公共管理機構的能力建設及其人員技術培訓。
6.8 讚賞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及金磚國家開發銀行的設立和成功運作,肯定上述機構在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基礎上,促進成員國深化經濟發展及融合、共同應對挑戰的努力。
七、能源、自然資源領域合作
7.1 充分意識到能源、自然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對論壇與會國可持續發展及改善人民生活品質的重要意義,同意進一步加強在該領域的合作。
7.2 注意到論壇與會國在能源、自然資源領域具有很強的互補性,同意遵循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考慮各方的長遠發展利益,加強交流及開展多元合作,特別是利用現有管道和資源開展資訊交流和技術培訓。同意支援論壇與會國企業在符合本國相關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共同開發和合理利用相關能源、自然資源。
7.3 同意繼續通過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轉讓、人員交流與培訓、發展規劃制訂等方式鼓勵和支援論壇與會國間的能源合作,特別是在包含生物能源在內的可再生能源、能源效率及能源運輸基礎設施等方面。
7.4 高度重視通過合作幫助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將能源、資源優勢轉變為發展優勢,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繼續支持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加強環境管理能力建設。
八、教育與人力資源領域合作
8.1 讚賞中國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長期以來為加強論壇與會國人力資源合作所作的積極努力,讚賞中國政府設立“南南合作與發展學院”,肯定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自設立以來在促進論壇與會國人力資源開發方面取得的成績,同意通過“南南合作與發展學院”和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繼續加強人力資源開發合作。
8.2 強調教育對促進論壇與會國發展的重要性,積極評價中國政府為論壇亞非葡語國家援建教育培訓設施,推動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制定普及初等教育規劃、提高識字率等舉措。
8.3 強調在論壇與會國開展漢語和葡萄牙語教學的重要性,同意加強對人員的繼續教育,以密切經貿關係發展。繼續舉辦“中葡雙語人才培養及教學研討會”,探討經貿領域對中葡雙語人才的需求,分享雙語人才培養及教學方面的經驗。
8.4 讚賞中方為論壇葡語國家進一步推廣漢語教學所作出的努力,研究擴大孔子學院的覆蓋範圍。
8.5 重申葡萄牙語作為論壇與會國間交流載體的重要地位,讚賞中方研究在澳門建立中葡雙語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為中國內地、澳門以及論壇葡語國家培養中葡雙語人才,為論壇與會國間經貿、文化等各領域的深入交流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8.6 讚賞在澳門設立“中國與葡語國家雙語人才、企業合作與交流互動資訊共用平台”,鼓勵各類中葡雙語人才申報加入人才資料庫,統籌發揮與會各方中葡雙語人才作用。加強雙語人才培訓和葡萄牙語、漢語教育從業者之間的互動。推動論壇與會國的孔子學院利用平台開展互動交流,並密切與國際葡萄牙語學院的聯繫。
九、金融領域合作
9.1 同意擴大論壇與會國金融主管部門、金融機構和企業間的合作,研究適時在澳門舉辦有關領域的交流會。
9.2 注意到中方推動澳門成為論壇與會國間金融服務平台的努力,包括建設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人民幣結算中心和面向論壇葡語國家的融資租賃平台,以及鼓勵中國內地企業在澳門設立面向論壇葡語國家投資的資金運營中心和結算中心。
9.3 中方支持符合條件的中資金融機構在論壇葡語國家設立分支機搆,繼續推動相關領域合作並支持雙方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往來。論壇葡語國家願就此提供必要協助。
十、發展合作
10.1 高度評價論壇與會國長期以來在發展合作領域取得的積極成果,強調應繼續在論壇框架下加強合作,幫助論壇亞非葡語國家減少貧困、改善民生。
10.2 中方將繼續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擴大對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的援助規模,重點加強與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在減貧、產能合作、貿易投資便利化、能力建設、應對氣候變化、衛生及傳統醫藥、海洋經濟、旅遊和人力資源開發等領域的合作,提高援助實效,並考慮把三方合作作為援助的重要模式之一。
10.3 中方將繼續提供優惠性質貸款,創新融資模式,支援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
10.4 考慮到部分論壇葡語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需要,應推動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在農業特別是食品研究領域開展科技合作,並充分發揮聯合國糧農組織在支持科技合作方面的作用。
十一、旅遊領域合作
11.1 同意在相關領域採取措施,充分把握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契機,利用澳門作為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優勢,深化旅遊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繼續派員參加每年在澳門舉辦的旅遊管理領域人力資源培訓和實習專案。
11.2 同意深化論壇與會國間的旅遊合作,鼓勵論壇與會國旅遊業界在專案開發、行業管理、專業培訓、旅遊推廣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同意探討建立新的投資推進機制,鼓勵和支持論壇與會國旅遊企業赴與會其他國家投資,不斷完善旅遊投資支持保障舉措。同意考慮設立多領域工作組,以確保各論壇與會國作為旅遊目的地的發展。
11.3 中方讚賞部分論壇葡語國家有意願成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國,並將與已成為中國公民組團出境旅遊目的地的論壇葡語國家繼續充實合作內容。論壇葡語國家提議研究建立中國旅客在葡語國家流量跟蹤機制的可能性,並分析對葡語國家的經濟影響。論壇葡語國家繼續支持中文列入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的官方語。
11.4 考慮到論壇與會國擁有多樣性的生態系統和巨大的旅遊發展潛力,強調旅遊產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認為應將環境可持續發展,特別是與能耗、水耗以及旅遊從業者資格認證相關的內容納入合作規劃。
十二、運輸與通信領域合作
12.1 同意繼續加強論壇與會國間的交通運輸合作,重申開展擴大海運、空運直航研究的重要性。
12.2 強調繼續深化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在運輸與通信領域的合作,不斷拓展合作形式,深化經驗交流、人力資源培訓、技術轉讓等務實合作。
12.3 認識到海運在加強論壇與會國交通運輸合作中的重要地位,同意推進論壇與會國在建設口岸基礎設施、增加海上航線、擴大港口吞吐能力、推進海上物流資訊化等方面的合作。
12.4 強調實施港口單一視窗、物流單一視窗和港口單一發票對簡化通關程式、提高港口競爭力的重要意義,鼓勵論壇與會國在有關方面加強經驗交流與合作。
12.5 認識到互聯網的重要性,認可加強互聯網合作對於拓展經貿發展新空間的重要意義。同意探討在網路基礎設施建設、網路運營以及服務提供等領域開展合作的可行性。
12.6 同意研究開展“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航空合作計劃”的可行性,鼓勵中國和論壇葡語國家在航空公司、民航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開展合作。
十三、文化、廣播影視與體育領域合作
13.1 肯定論壇與會國在推動文化、出版、廣播影視和體育領域合作所取得的成果。同意通過完善已有的合作機制,不斷加深論壇與會國間的合作與交流。
13.2 重申文化及體育對論壇與會國間經貿合作發展的重要作用,同意研究搭建論壇與會國間文化及體育交流的合作促進機制。
13.3 讚賞澳門每年舉辦中國與葡語國家文化週。鼓勵論壇與會國以澳門為平台加強文化交流,支持中國和論壇葡語國家的藝術團組、藝術家在澳門舉辦各類文化活動。
13.4 同意根據各方意願,發揮各方文化資源優勢,推動中國和論壇葡語國家互設文化中心。讚賞澳門為打造成為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文化交流中心及與論壇葡語國家開展常態化的文化交流所作的努力。
13.5 積極評價中國政府為論壇亞非葡語國家援助廣播、電視、新聞設備等文化設施,以及為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廣播電視數位化建設和產業發展提供技術支援和人才培訓等一系列舉措。
13.6 強調加深論壇與會國間文化機構和專業人士交流與合作的重要性,支持開展客座藝術家專案,鼓勵論壇與會國文化機構開展長期對口合作,並研究為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培訓文化藝術管理人才和從業者的可行性。
13.7 重申重視體育領域的合作,通過政府及非政府的體育組織,促進論壇與會國在體育賽事、體育訓練、反運動禁藥、運動醫學、體育倫理學及運動場館建設等相關體育發展領域加強交流,加深論壇與會國對彼此政策及實際情況的相互瞭解。
13.8 祝賀巴西成功舉辦2016年里約熱內盧夏季奧運會和殘奧會,願以2016年里約熱內盧夏季奧運會和2022年北京冬季奧運會為契機,進一步加強論壇與會國體育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13.9 建議加強出版和文學領域的交流,加大力度參與在論壇與會國間舉辦的書展活動。鼓勵論壇與會國圖書館和檔案室開展經驗交流、資訊合作和經典作品互譯。
十四、衛生領域合作
14.1 同意在中葡論壇框架下加強衛生領域合作。鼓勵中國與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的醫療機構開展對口交流與合作,深化雙方醫療衛生合作水準。
14.2 讚賞中方向論壇亞非葡語國家派遣援外醫療隊和在非洲國家開展“光明行”等短期巡診活動,肯定歐洲和發展中國家臨床試驗夥伴關係對支持論壇葡語國家進行臨床研究的重要性。中方將繼續向論壇亞非葡語國家派遣援外醫療隊。
14.3 肯定三方合作模式的優勢,同意探討在論壇框架下利用該模式加強對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的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開展醫療援助和婦幼保健專案。
14.4 肯定傳統醫學與西方醫學具有重要互補性,同意探討在論壇框架下推動兩種醫學的結合。
14.5 同意繼續加強與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在熱帶疾病預防、診斷和治療方面的合作,推動與論壇亞非葡語國家在傳統醫藥的規劃、研發、推廣、貿易、投資、產業化等方面開展合作。
14.6 同意繼續支持舉辦如中葡國際醫學論壇、葡語國家傳統醫藥領域合作研修班和其他衛生領域的會議、研討會等活動,鼓勵論壇與會國衛生領域的專家及學者加強交流與合作。
14.7 讚賞澳門在建設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醫學交流平台以及促進論壇與會國傳統醫學交流方面所作的努力。同意利用澳門現有的中醫藥產業優勢,推動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在傳統醫藥產業的合作。認識到對該領域具備專業知識的技術人員進行雙語培訓的重要性,肯定此舉將更有效地向論壇葡語國家傳授中國傳統醫學知識。
14.8 認識到傳統醫藥具有巨大的市場應用前景和經濟效益,同意加強和完善現有聯繫及合作機制,促進傳統醫藥發展戰略交流和行業發展趨勢資訊資料分享。
14.9 祝賀中國藥學家屠呦呦因在抗瘧藥品研發領域取得傑出成就而獲得201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中國政府將向有需要的論壇亞非葡語國家繼續提供複方青蒿素等抗瘧藥品。
十五、海洋領域合作
15.1 強調海洋經濟對推動論壇與會國海洋可持續發展、致富及就業等方面的重要性,鼓勵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通過經驗交流及共同實施專案等方式,加強該領域合作。
15.2 同意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開展海洋領域的科學研究合作和海洋科技、海洋運輸等領域的培訓。鼓勵以科技創新和成果轉移為基礎,推動論壇與會國海洋經濟發展。
15.3 同意積極推動有意願的論壇與會國在海洋環保、防災減災、海洋生態系統保護等方面開展合作。
十六、省市間合作
16.1 同意繼續加強論壇與會國友好省(州、城市和地區)間的交流,鼓勵建立更多友好省(州、城市和地區)關係,並推動地方政府層級的合作。
16.2 認識到省市間交流與合作對推動與會各方經貿合作具有重要意義,同意繼續在澳門舉辦中國與論壇葡語國家省市長圓桌會。
16.3 讚賞江蘇•澳門•葡語國家工商峰會對推動各方務實合作所發揮的作用,鼓勵峰會理事會及各產業合作推進小組繼續開展經常性的交流互訪和產業對接活動。推動中國相關省市利用澳門平台,與論壇葡語國家進一步開展經貿合作。
十七、其他領域合作
17.1 同意繼續推動論壇與會國在科技領域的多元化合作與交流,通過構建戰略產業、大學及研究中心網路,加強技術研發,鼓勵開展合作示範專案及人員交流活動。加強技術創新成果商業化及市場化,促進全面及可持續合作發展。
17.2 同意支持和促進在經濟監督、食品安全、消費權益保障等方面的合作。
17.3 讚賞論壇與會國在三方合作方面所作的努力,如中方聯合葡萄牙在東帝汶開展海產養殖培訓專案,鼓勵論壇與會國在更廣泛的領域開展形式多樣的三方合作。
17.4 繼續鼓勵論壇與會國政府和企業利用中葡論壇平台,參加環保領域的會展活動。鼓勵論壇與會國相關機構組織聯合科考,加強在環保和自然資源可持續利用等領域的信息交流,積極探索環保技術與產業的專案合作。鼓勵和支持論壇與會國加強氣象領域的合作。
17.5 強調支持論壇亞非葡語國家落實可持續發展目標,加強環境管理方面的能力建設。
十八、澳門平台作用
18.1 讚賞澳門特區政府在落實論壇目標、宣傳推廣、財政保障和服務等方面所給予的大力支持。
18.2 讚賞中葡論壇(澳門)培訓中心為論壇葡語國家人才培養所作的積極貢獻。中國中央政府和澳門特區政府鼓勵論壇葡語國家更多中高級官員來中國內地和澳門研修交流,分享借鑒中國經濟發展和“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經驗。繼續按照發展需要,支援在論壇亞非葡語國家舉辦職業培訓。同意以澳門為平台,在青年培訓及其他與青年發展相關的領域加強合作。
18.3 讚賞澳門為建設中國和論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所作的努力,鼓勵澳門以打造綜合性的服務平台為目標,為中國和論壇葡語國家間的人文交流、貿易投資、區域合作提供更高水準的服務。
18.4 讚賞澳門特區政府為建設“論壇與會國中小企業商貿服務中心”、“論壇與會國經貿合作會展中心”以及“葡語國家食品集散中心”所作的貢獻。認為可以依託澳門現有資源,利用“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及人才資訊網”等網上平台,為論壇與會國企業經營合作提供各類資訊及專業人才服務,發展以澳門為中心、延伸至中國內地的線上、線下產品展示銷售中心網路。
十九、後續機制
19.1 讚賞論壇常設秘書處在落實2013年簽署的《行動綱領》、實施論壇與會國確定的活動中所發揮的作用。
19.2 讚賞常設秘書處作為雙邊合作補充機制所發揮的重要作用,鼓勵常設秘書處舉辦促進多邊及企業間合作的活動,並支持簽署有關產能合作的備忘錄。
19.3 同意繼續向常設秘書處提供必要的資源以便其能夠充分開展工作。
19.4 同意繼續完善論壇常設秘書處的網路資訊庫,使之成為論壇的資訊交流和研究中心。
二十、下一屆部長級會議
20.1 同意於2019年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舉行中葡論壇第六屆部長級會議。
安哥拉共和國
巴西聯邦共和國
佛得角共和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
幾內亞比紹共和國
莫桑比克共和國
葡萄牙共和國
東帝汶民主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