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于十月十二日至十四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別行政区举行。部长们认为,召开本论坛将为与会国发展经贸关系与投资作出积极贡献,澳门将为加深中国与葡语国家经济关系发挥平台作用。
安哥拉、巴西、佛得角、中国、几內亚比绍、莫桑比克、葡萄牙和东帝汶部长出席本次论坛。
一、 总 则
1.1 部长们积极评价中国与葡语国家双边合作现状,坚信在与会国政府努力下,可进一步发掘双边合作发展的巨大潜力。
1.2 部长们注意到,中国与葡语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各具特点,同意在平等、互信、互利、优势互补、形式多样和利益分享的原则基础上,建立经贸合作伙伴关系。
1.3 部长们认为,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机遇与挑战并存,中国与葡语国家有着共同利益。
1.4 部长们同意,在论坛框架內,依照本行动纲领指导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合作,但并不影响各国在区域一体化过程中已协商的行动和计划,亦不妨碍各国履行其他国际义务。
二、政府间合作
2.1 部长们同意,通过推动中国与葡语国家政府高层互访和交流、高官磋商等方式,加强和完善双边磋商机制,旨在確定经贸合作的新领域和新途径。
2.2 部长们认为,在本论坛框架內所建立的各类机制作为现有双边磋商机制的补充,将不断加强政府间联繫,分享各自经验,激励合作伙伴,密切合作关系。
2.3 部长们重申,在现有经贸混委会框架內努力发展经济领域双边关系,并为该领域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三、贸 易
3.1 部长们认为,扩大中国与葡语国家间贸易是与会国的共同目标,应在平等互利、协调发展以及尊重国际贸易规则的基础上发展双边贸易。
3.2 部长们同意,以论坛建立的磋商机制为平台,为各国企业间的交流提供便利,创造良好贸易环境。
3.3 部长们同意,支援论坛与会国举办产品专项展览及通过其他合作形式,促进其产品相互进入对方市场。
3.4 部长们坚信,加强与会国有关机构和组织相互沟通,增加市场、商品和贸易资讯交流,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
3.5 部长们同意,促进论坛与会国在技术标准方面的合作,消除各国因采取不同规范而产生的障碍,但不影响各国已作出的承诺。
四、投资与企业合作
4.1 部长们认为,改善本国的投资环境十分重要,为此,承诺将努力建立有利于投资和保护投资的法律框架,推动签署双边投资促进保护协定。
4.2 部长们同意,鼓励和推动各国企业建立合作关系,確定合作方式及开发有共同利益的专案,通过设立合资或独资企业,为各国经济发展作贡献。
4.3 部长们同意,采用新的资讯技术,通过交流贸易和投资资讯,为发展各国企业间关系提供便利。
五、农业与渔业领域合作
5.1 部长们认为,发展农业和渔业对摆脱贫困具有重要作用,中国与葡语国家在农业与渔业领域开展合作潜力巨大,表示愿意采取必要措施,促进该领域合作。
5.2 部长们同意,各国在农业和渔业诸多领域开展合作,优先考虑在研究制订农业发展规划、种植和养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用机械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与渔业技术交流和转让等领域的合作。
5.3 部长们表示,愿意分享各国在农业发展和渔业生产等领域的经验,便于吸引投资,发展企业间合作与技术合作。
六、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
6.1 部长们认为,一些与会国在工程与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较强的装备制造能力,愿意推动各国企业在交通、电力、通讯、供水、水处理、城市规划等基础设施领域的合作。
6.2 部长们同意,加强技术和承包工程管理经验的交流,相互通报基础设施建设及专案招标资讯,在可能的条件下,参与国际金融机构出资的项目。
七、自然资源领域合作
7.1 部长们同意,加强在自然资源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将有助于可持续发展和现有资源的合理利用。
7.2 部长们同意,在互利、互补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各国在自然资源开发与利用方面的合作。
八、人力资源开发领域合作
8.1 部长们同意,在论坛框架內加强中国与葡语国家双边人力资源合作与交流,并加以完善,以促进中国与葡语国家的经贸交流,增进相互瞭解和友谊。
8.2 部长们认为,教育在人力资源开发方面十分重要,同意在本论坛诸多领域制订专项培训计画,提出具体项目,加强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领域的合作。
九、后续机制
9.1 部长们同意,建立论坛后续机制,通过在澳门设立常设秘书处,保障所需后勤和资金支持,以及必要的联络,以落实擬实施的计划和方案。上述计划和方案须由与会国建立的联络网作出决定。联络网还将保证对本论坛確定的计划和方案的实施进行跟踪与评估,包括定期举行各级別会议。
9.2 部长们同意于2006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別行政区召开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第二次部长级会议,总结中国与葡语国家在经济和企业合作方面的成果并评估新的合作方式。
安哥拉共和国政府代表
维托裏奥.奥西
贸易部部长
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代表
路易士.费尔南多.弗尔兰
发展、工业和外贸部部长
佛得角共和国政府代表
阿韦利诺.博尼法西奥.菲尔南德斯.洛佩斯
经济、增长和竞爭力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
安民
商务部副部长
几內亚比绍共和国政府代表
若昂.若泽.席尔瓦.蒙特罗
外交、国际合作与侨务部部长
莫桑比克共和国政府代表
卡洛斯.阿尔贝托.桑帕约.莫尔加多
贸易和工业部部长
葡萄牙共和国政府代表
若泽.路易士.法赞达.阿尔诺.杜阿尔特
总理助理部长
东帝汶民主共和国政府代表
阿贝尔.达.科斯塔.弗雷塔斯.希门內斯
发展和环境部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