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莫桑比克媒体报导,莫桑矿产资源部常设秘书表示,政府就草擬矿产和石油法之补充法的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
常设秘书Alfredo Nampete表示:“自国会在今年8月及9月通过新的法例及税制后,我们现正起草相关补充法,可望在年底前完成。”
媒体引述常设秘书称政府草擬补充法时已咨询了矿产和石油业的持份者。
新法在今年较早前生效,重申石油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并强制国有企业在政府开发新项目时的参与。
根据新的石油法,营运石油项目的特许经营合同将被公示,而在发展新石油项目时,货物和服务提供的合约亦会公开招标。
新矿业法规定政府可在矿产项目上收取“公平收入”,及容许政府就小型的特许经营上只批给予莫桑比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