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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政府批准在广州设立总领事馆
发佈时间:201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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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牙政府部长理事会上周发表声明称,批准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设立总领事馆。

部长理事会表示,除了广东省,该总领事馆亦会负责海南省、湖南省、福建省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事务。

部长理事会称,在对等原则下,中国亦有权在葡萄牙设立总领事馆,但有关领事馆的位置和管辖权仍需再作商討。

葡萄牙目前在澳门及上海设有总领事馆,澳门的领事馆也负责香港事务,且在香港亦设立了名誉领事馆,而北京则设有葡萄牙驻中国大使馆。